嫖娼被抓有哪些处罚呢?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的说法,初次嫖娼可以视为情节较轻,但治安管理处罚法法条里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因此在适用时,是否属于情节较轻是公安机关酌情掌握的情节,属于公安机关自由裁量的范围,既可以认为属于情节较轻,也可以认为不属于情节较轻。处五千罚款属于法律规定的上限,但不属于违法,只是合理性问题。对于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即使通过诉讼也不能解决。宜兴警方称网曝“抓嫖1200人 足浴店扫码超600元被传唤”不实 律师警方解读:嫖娼超过6个月还能处罚吗?
宜兴警方称网曝“抓嫖1200人 足浴店扫码超600元被传唤”不实 律师警方解读:嫖娼超过6个月还能处罚吗?宜兴市公安局“宜兴警方”发布通报
宜兴扫黄风暴,警方在全市范围开展娱乐服务场所集中整治行动
>>传唤短信足浴店扫码付款超过600元 要去警局报到?“我是宜兴市公安局环科园派出所的民警,因你涉嫌嫖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你进行传唤。请你在收到短信后和环科园派出所联系!否则将视为拒绝接受传唤!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将上门强制传唤!”
日前,这则宜兴警方传唤短信刷爆网络,短信最后公布了环科园派出所的联系电话和办案民警以及派出所的详细地址。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另一张热传的网聊截屏图片显示:“我们这里抓了1200多个嫖客……扫黑扫黄力度太大了……现在被抓(查)的那些浴室,每个浴室都有付款二维码,然后我们宜兴的公安局现在差(查)转账记录,超过600的全部电话打过去,叫到局里报道(到)!……全国首例。”
24日,有媒体记者向江苏宜兴警方核实,证实了两张网传图片中的部分内容:因部分足浴店可能涉黄,警方确实要求消费金额超过600元的人员到派出所报到,但警方说的是涉嫌,这只是到派出所说明情况,配合调查,究竟是否有嫖娼行为,会根据证据依法处理。“如果你是当事人收到这个短信,那么你就按着上面说的到相关的派出所去配合调查,至于是不是(嫖娼),肯定要根据证据情况来(认定)的。”
25日,华商报记者拨打传唤短信所留的宜兴市公安局环科园派出所的联系电话,但办案民警的手机已经关机,所留座机电话也无人接听。显然,如果有嫖客要联系该派出所的话,至少电话是打不通的。宜兴市公安局值班民警告诉华商报记者,宜兴市公安局已经发通报正式通报,让记者关注警方的通报,一切均以宜兴警方的通报为准。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4月24日23:24,宜兴市公安局“宜兴警方”发布通报指出,今年1月31日,根据群众的举报,宜兴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城区某足浴店捣毁一个涉嫌组织卖淫犯罪团伙,抓获42岁的蒋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涉案人员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宜兴警方依法对涉嫌参与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进行传唤询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宜兴警方的通报还特别指出,网传“抓获1200余名违法人员 扫码超600元遭传唤”等内容属不实信息,请广大网民注意甄别,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散步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据了解,自今年2月以来,宜兴掀起扫黄风暴,宜兴警方在全市范围开展娱乐服务场所集中整治行动,对存在有偿陪侍等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4月25日,西安一位警方人士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民警根据举报线索进入现场查嫖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取证,先将男女双方分开,现场提取避孕套、擦拭的卫生纸、精液等物证,再查看手机里比如微信转账等记录,一定要确认双方是否发生性行为,这是查处卖淫嫖娼的关键。
>>律师说法警方无证据无合法手续 当事人可拒绝传唤华商报记者关注到,宜兴扫黄抓嫖事件,有网友留言称:“半年以上的治安违法行为不受法律惩处,就是说,警察有嫖客半年前的嫖娼视频,也不能进行处罚。另外,警察发的传唤短信也可以不理,除非警方拿传唤证上门。付600元更不是证据,当事人没有义务告诉警察个人的消费情况,这是当事人的隐私。”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超过6个月的违法事件还能处罚吗?警方仅凭一条短信就可以传唤当事人吗?4月25日,针对平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这些问题,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国内多位知名律师,进行了法律解读。“警方在无证据亦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是无权传唤当事人的,当事人可以拒绝配合。”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刑事案件不仅要求实体合法,还要求程序合法,在程序不合法时,当事人有权不予理会。
1、足浴店招嫖如果超过6个月还能处罚吗?
日常生活中如果在洗浴场所招嫖或嫖娼超过6个月的违法事件还能不能处罚?
“如果警方认定为治安违法行为,只要超过6个月就超过了治安案件的追究时效。”4月25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向华商报记者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连续招嫖行为,则不得再处罚。”
资深律师宋杨认为,卖淫、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依据《治安处罚法》第22条相关规定,如果事件发生超过6个月未被公安机关发现,就不应再受处罚。
2、警方发短信传唤,执法程序有问题吗?
平日生活里,如果接到警方的传唤短信,当事人是否接受传唤?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如果卖淫嫖娼当事人只是涉嫌违法,尚未定性,此时如果警方需要传唤调查,则应遵循严格的执法程序,包括“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等。
对此,赵良善认为,警方不得通过短信传唤犯罪嫌疑人,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7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而且,公安机关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要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如果经合法传唤仍不到场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警方发短信传唤不是法定的传唤方式,当事人可以不接受这种方式的传唤。”宋杨认为,法律规定,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但应该使用传唤证。
3、扫码付款票据能认定为涉嫌嫖娼的证据吗?
日常生活中扫码付款票据能否被认定为嫖客支付的嫖资呢?
“日常生活中将扫码转账记录认定嫖娼,缺乏合理性和合法性,属于增加公民义务负担的行为,国家打击嫖娼是维护社会治安,但是不能通过非法方式打击非法行为。”赵良善表示,公民的转账属于个人财产处分行为,具有隐私性,公民亦无义务告知任何人资金去向和目的,公安机关侦破违法行为应当持有合法证据,不能因为公民进行了转账行为,就主观认定该转账行为与嫖娼具有因果关系,必须要有合理证据证实公民进行了嫖娼行为,才能初步认定为违法嫌疑人,否则,单凭通过转账就认定嫖娼,完全没有法律依据。
对此,宋杨也认为:“扫码付款的票据不能作为卖淫嫖娼的直接证据,只能是在有其它证据的情况下,互相佐证,成为证据链条的一环。”
4、警方认定嫖娼行为发生的直观证据有哪些?
赵良善介绍,一般情况下,警方认定嫖娼行为,必须要有直观证据,例如:犯罪嫌疑人自述、金钱交易行为、招嫖行为、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遗留在现场的物证(避孕套等),警方执法仪摄取的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
宋杨表示,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除了嫌疑人的供述,还应调查的其他证据有:民警当场抓获时现场的有关物证(现金、安全套及套内精液)或书证(结算票据);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录音录像或照片)等。公安机关作出治安行政处罚要有能够证明存在违法行为客观事实的充足证据,如果证据不足进行处罚,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进行行政诉讼撤销。 华商报记者 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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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西安足浴按摩扫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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