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小型轿车沿榆林神木市西沙街由西向东行驶至西shā街金沙十字路口左转弯时”与王某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驾驶人刘某某在十字路口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榆林头条#\x02肇事现场当事人刘某某行驶至道路左转弯时。当事人王某驾驶jī动车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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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生了什么事
2023年2月9日17时5分许,刘某某驾驶“陕KY8***”“宝来”牌小型轿车沿榆林神木市西沙街由西向东行驶至西shā街金沙十字路口左转弯时,与王某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结果造成两车受损以及“陕KY8***”小型轿车乘员刘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从监控视pín中看,驾驶人刘某某在十字路口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同时直行车辆车速较快,最终造成了事故伤害。#榆林头条#\x02
肇事现场
当事人刘某某行驶至道路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xiān行,未确保行车安全,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王某驾驶jī动车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yuán因。
刘某某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王某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二款“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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