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进行,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7日至19日进行。为积极稳妥做好2023年我市高考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项安全保障工作,6月2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坚持“平安考试”目标,统筹抓好考试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考试安全属地责任。
西安市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以“服务考生、保障安全”为宗旨,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着力完善考试服务保障机制,全力为考试安全保驾护航,努力实现“平安考试”目标。
《通知》指出要坚持科学预防,按照上级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和操作规范,制定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积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遇到突发问题能快速响应、科学应对、合理处置。同时,要结合今年高考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防范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手机等电子设备在高考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带不进、用不了、传不出”。
西安市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制定考试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对策措施,力争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通知》强调,要坚持齐抓共管,努力营造安全有序考试环境,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关键环节,确保考试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环节。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要对考试期间影响考生考试、休息的施工项目进行必要的作业时间限制,特别是对高考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考试期间考场周边的噪声影响,要立即采取行动,坚决予以制止。
西安市交通局要根据考点设置,统筹公交车辆调度安排,增加通往考点线路车辆,为考生提供公共交通绿色通道。同时倡导出租车、网约车和社会车辆积极奉献爱心,为特殊考生、身体残疾考生提供帮助。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教发函〔2023〕4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举办者由“西安科技大学、陕西西科美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骊山微电子公司”变更为“西安科技大学、陕西西科美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举办者变更后,学校名称、办学性质等不变。
二、你校举办者要依法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你校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办学公益属性,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日常管理,促进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
此复。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5月29日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教发函〔2022〕2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举办者由“步长集团”变更为“西安长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举办者变更后,学校名称、办学性质等不变。
二、你校举办者要依法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你校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办学公益属性,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日常管理,促进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
此复。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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