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男子小区玩弓箭射中散步女子箭头贯穿面部律师或涉嫌故意伤害罪射箭应到专门场所

admin 384 0

近日,陕西西安发生一起弓箭伤人事件,一男子在小区玩弓箭,误伤散步的女性路人,致后者面部被射穿。

西安金花北路消防救援站一位消防人员称,当时他在医院看到被箭射中的女子,“箭斜插着射穿了她的左脸,我们看到她时,她还有意识,生命应该没有大碍。”

他说,此类事情并不常见,作为弓箭爱好者,在练习射箭时应尽量避开公共场合,避免这类事情再次发生。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毛成战表示,目前,弓箭被视为体育用品,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使用、携带均不需要向公安机关办理手续。

“但根据公安部相关回复,携带弓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时,应遵守具体规定,对箭头进行安全包装。”

他表示,该事件中,用弓箭射中他人的男子不仅涉嫌行政违法,更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据情节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箭射中的女子。图/受访者提供

西安一男子小区玩弓箭射中散步女子箭头贯穿面部律师或涉嫌故意伤害罪射箭应到专门场所

女子散步时遭弓箭射穿面部

金花北路消防救援站一名消防员,6月9日晚8时左右,参与了救援。

当时他接到报警,一女子被弓箭误伤,正躺在医院,请求协助处置,他和队员立即前往医院。

当他到达医院时发现,箭大约长70厘米、直径约为1厘米,斜插在女子的左脸眼下位置,箭前端的金属箭头已贯穿整个面部。

由于弓箭太长,医院无法进行CT检查,只得求助他们。随后,他和队友利用剪断钳将弓箭剪断,进行了处置,交由医生进行下一步治疗处理。

据他了解,事情起因是一名男子在小区玩弓箭,射中了散步的女子,造成了贯穿伤。

他说,他从业十余年,虽说见过不少贯穿伤,但被箭射中的情况也是第一次见。

他表示,女子的伤情看起来十分惊悚,“希望弓箭爱好者在练习射箭时,应避开公共场合,避免今后这类事情再次发生。”

律师:弓箭非管制器具,但应到专门场所练习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毛成战表示,目前,弓箭是非管制器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携带枪支、弹药、弩、匕首等管制器具的,是违法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并没收管制刀具。

按照上述法规,‘弩’属于管制器具,但是‘弓箭’并不等同于‘弩’,不属于管制器具,买卖弓箭的大有人在。”

毛成战说,根据公安部相关回复,虽然非机械的弓箭类器材(反曲弓、复合弓)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制造、销售、购买、持有、使用等环节均不需要向公安机关办理手续。但在携带弓箭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其他公共场所时,还需遵守具体规定,对箭头进行安全包装。

毛成战表示,在上述事件中,该男子在小区射箭射中他人,不仅涉嫌行政违法,更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据情节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该男子在公共场所射箭,主观上对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有概括的认知,并且放任该危险结果的发生,客观上已经严重危害到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他还表示,如果行为人主观上能够预见到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自信可以避免,主观上是过失,此种情形下,受害人只有在重伤的情况下,才能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只能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他还建议,射箭爱好者不要在公共场所练习,而要去专业场所练习,以免伤害他人,不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并赔偿他人损失。

九派新闻记者 陈伟

【来源:九派新闻】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西安市附近弹弓打猎去什么地方最合适?

玩去,秦岭动物园附近

西安市附近弹弓打猎去什么地方最合适?

玩去,秦岭动物园附近

标签: 西安有玩弓的地方吗

发表评论 (已有0条评论)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