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规范西安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西安市房管部门对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进行了公示,三家房地产项目无证售房被处罚。
本批被行政处罚的楼盘共计3个,处罚事由均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
其中:西安华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感恩时代广场项目,被罚款128万元;
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二公司开发的首秀二期项目,被罚款465万元;
大华集团西安华鑫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大华翰林华府项目,被罚款317万元。
被罚楼盘曾无证售房
2016年9月,葛女士认购了丈八东路与东仪路附近的感恩时代广场一套房子,单价5900元/㎡,总价74万多元,葛女士首付37万余元。当时开发商没有办理预售证,葛女士和开发商西安华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约定2016年10月31日前取得预售证并进行网签。但开发商未能按约定签合同,之后又重签了一份认购协议,约定2017年1月31日前取得预售证并进行网签。这次开发商仍未能履行约定,并且一拖再拖。葛女士称,和她情况类似的业主有100多户,2017年年初时很多业主提出要退房,但当时开发商不同意。
房管局责令华峰置业停止违规行为
2017年4月,西安市房管局对华峰置业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销售“感恩时代广场”房屋的违规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暂时关闭售楼部。同年8月,购房者接到开发商的“告知函”,通知他们解约退款。而购房者认为是房价大涨,开发商不想以之前的价格卖了。
经多次协商、投诉,问题也一直未解决。今年6月7日,华峰置业给房管局提交了一份“感恩时代广场项目情况说明”,提及对已售房源处理意见,购房者表示,其解决办法还是要涨价,他们无法接受。
购房者遭西安感恩时代广场起诉
更让购房者想不到的是,他们被华峰置业起诉了。起诉书显示,华峰置业起诉理由为:因各种原因,公司无法与购房者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的协议已经不具备继续履行的可能性。为避免双方扩大损失,因此向雁塔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感恩时代广场认购协议书》。一名被起诉的购房者表示,被起诉的共20多户,大多都是当时交首付款比例较低的。
后经协商,开发商华峰置业书面向雁塔区法院提出撤诉申请,8月6日,法院已裁定准许华峰置业撤回起诉。
房管部门提醒市民: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新闻来源:综合西安晚报
标签: 西安华鑫国际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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