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什么材料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目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第三章教师资格条件第四章教师资格考试第五章教师资格认定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教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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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教师资格条例
(1995年1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目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
第三章教师资格条件
第四章教师资格考试
第五章教师资格认定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zhì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第三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gé工作。
第二章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第四条教师资格分为: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hé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jiào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kè、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gé);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gè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第三章教师资格条件第六条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第四章教师资格考试第八条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chéng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属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组织实施。
第十条幼儿园、小学、chū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kǎo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根据需要举行。
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
第五章教师资格认定第十二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xué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jiào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四条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jiāo教师资格认dìng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yuàn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dìng结论通知本人。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jì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kě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七条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拟取得更高等级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师资格的,应当通过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并依照本章规定,经认定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六章罚则第十八条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bù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xiàn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de,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fàn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资格证领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教shī备考的五个误区,千万别踩!
每年都有考试失利de同学抱怨“我复习也挺认真的呀,自己的能力也不错,为啥别人没怎么复习都过了,而我总是差了这几分?”说到底就是一句话:你已经走入了教师资gé证备考的误区——错误的方法、错误的心态,越是努力、越是错误!今天小编就带领你们走出误区,笔试过关才能水到渠成。
误区一:教师证通过的几率太低
教师资格证报考人数逐年增加,19上超过120万人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很多考生一看这个数据便被吓得不轻,开始担心,我能顺利考过吗?就这样的心理素质,我们拿什么去打这场硬战?只有方法得当,复习全面,再去除一些心理素质不好或者发挥失常的人,精心备考的你一定会通过。我们是在参加考试,不是在抽奖,不必在意这些数据!
误区二:备考时间越长越容易考过
很多考生都有这个错误的观念,以为只要多看书多练试题,把教材上的内容都背得滚瓜烂熟一定就能通过考试。别忘了,教师资格考试还有面试环节,要考你的临场发挥和应变能力。有充足的时间备考当然是好,但时间过长,反而会影响我们的状态,降低我们的水准。因为教师资格考试并不是纯粹的知识性考试,很多时候考的是反应速度和思考节奏。
误区三:错误心态,想着及格就好
教师资格证考试属于资格类的考试,即“及格就好”,这种心态恰恰是失利的根本原因。首先,这种心态会导致我们放松对自己复习质量的yào求,放弃“不擅长”的知识或能力,对“擅长”知识点采取“差不得”的心态。zì认为凭借自己其它部分的得分,就可yǐ通过考试。往往这种情况是不会及格的,所有备考一开始千万不要抱有这种心态。
误区四:情绪过度焦虑
考生备考时需要明白,备考是对自己意志力、情绪控制力的考验。多和朋友沟通,取得他们支持。如果身边有一起备考的同学更好,可以一起交流学习技巧。
误区五:不报培训班,备考不充分
每位tóng学的基础和情况都不一样,所以建议底子差、时间紧的同学不妨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培训课。向那些成功的人请教,总结别人好的学习方法,综合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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