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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zuò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西安市2022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由西安市辖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认定。请申qǐng人关注户籍地、居住地(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所在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认定公告。户籍在我市开发区的社会人员和持有我市开发区颁发的居住证的社会人员,依据开发区所涉jí的行政区域,申请人可选择开发区涉及的行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县教育行政bù门进行申请,并按照各区县有关认定工作安排进行认定。(开发区人员涉及的认定机构名单见附件1,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方式、发布公告网址见附件2)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shí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西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xí指导教师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西安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在西安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西安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市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lái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提示: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
2.为了方便申请人,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bān发的《中小学教师资gé考试合格证明》的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jì术zhí务或zhōng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qǐng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提示:建议申请人tí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3.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通过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zhǔn,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5.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sù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shī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工作流程及安排
rèn定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认定结果公布及领取证shū”的流程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4日8:00至2022年11月2日17:00,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fú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所在地、就读xué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yè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温馨提示:(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照片(cǎi色白底证件照)和个人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若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务必详细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方便联系沟通,及时处理认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确保证书及时准què送达。(中guó邮政邮寄,邮费自付)
2.体检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查看《西安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申请gāo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zī格认定体检公告》(西安市教育局网址:http://edu.xa.gov.cn),并按照要求体检。
3.现场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体检结束之后请关注西安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xa.gov.cn)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
(2)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本人办理:
① 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②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在我市xiàn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qǐng人服役所在地。
④ 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rèn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提示:在审核材liào过程中,duì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
⑤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须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⑥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种类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hái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①委托他人办理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与申请人本人办理需提交资料一致);②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④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4.认定结果公布及证书领取西安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于现场确认结束后3周左右通过西安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edu.xa.gov.cn)进行公布,并为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安排随公告发布。申请人也可在网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按规dìng时间、地点和要求进xíng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因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申请人须提前了解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fáng护,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公告未尽事宜可联系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7274558。
西安市开发区人员可申请的认定机构名单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方式及网址
授权委托书
(sǎo下方二维码获取)
来源:西安市教育局 责编:杨雪
西安2023年小学入学政策?
注:由于2023年入学政策细则尚未发布,本文政策根据往年政策整理,2023年政策还需以正式发布政策为准)
新城区
按照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的录取流程,公办学校采用分类审核、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学生入学。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dì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gōng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入学人数超出提供学位供给情况,同一类型学生参照积分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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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安市教育局“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原则,结合实际,碑林区采用分类审核、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学位,优先安排碑林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shǎo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积分排队顺序,参考家长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积分排队办法各学校结合学区特点制定,6月28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保障适龄残疾儿tóng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yōu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yù的权利。
以下五类情况不作为就近入xué依据:
1.购房。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碑林区购房但未落户籍的。
2.挂户。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的。
3.空户。将户籍落在实际不存在地址上的。
4.集体户。家庭已购房但户口仍在集体户的。
5.假户籍。伪造虚假户籍的。
以上1-4类区教育局可根据全区学位情况予以统筹安排,第5类不予以安排学位,应到其真实户籍所在地进行审核登记。
莲湖区
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在对应学区gōng办学校登记或统chóu公办学位的登记。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按照入学对象有序确定的原则,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具备直升资格的群体子女入学(2022年民转公学校),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wèi、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顺次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热点区域学校可探索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
灞桥区
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遵循“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和“不得择校”的要求,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入学程序。
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7月8日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招生计划。7月24日起按以下程序安排bù同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
1.根据摸底、入学信息审核及报名情况,依次安排未选报民办学校的学区内户房一致人员适龄子女、优抚对象适龄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人员适龄子女有序入学。
2.安排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挂靠户及空挂户人员适龄子女、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和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
3.依据《灞桥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试行)》,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参考个人意愿及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在对应公办学校入学若无空余学位时,小学由各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未央区
招生入学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shí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和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符合入学条件但学校容纳不下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登记造册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pái。
1.fáng户一致。房户一致的未央区适龄儿童少年,资料审核通过后,凡未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区学校直接录取,若学位有限,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由毕业小学直接和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初中招生计划数小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先接收房户一致的学区内学生。如房户一致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未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未央区户籍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者直接录取,无空余学位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辖区公办学校入学。
2.统筹类。在安排完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依次统筹安排辖区内本区户籍人户分离,本区户籍拆迁户,优抚对象子女,政策准入类学生,区集体户,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tǐ户,廉租房、公租房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和进chéng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见附件4)。
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各校采用分类资审、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学生入学。首先安排公办学校学区学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按照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安排适líng儿童少年入学。积分入学按照家庭户籍情况、房屋情况、居住情况等进行积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父母在本市缴纳社保时间、购房时间、居住时间、工作时间及地点、获奖等条件进行积分,同一类型学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shì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以下三类入学顺序,依次完成所有生源的统筹入学工作。
第yī类:
(1)符合房户一致的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高新区征地拆迁政策的chāi迁过渡人员子女。
(3)符合优抚对象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西安市政策准入类人员子女。
第èr类:
(1)符合高新区招商引资、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撑保障体系类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户籍在高新区、房产在高新区,高新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类:
(1)符合高新区集体户籍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高新区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入学政策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3)符合高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优先安排高新区内有房,户籍在西安市以外(含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适龄儿童、少年;
其次安排西安市内无房,户籍在西安shì外(含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在高新区,长期在高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最后安排户籍在西安市外(含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无社保,但长期在高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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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shǒu先安排本学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小学学位安排顺序
(1)7月24日开始,学校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学区内户房一致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shì龄儿童,学校登记造册上报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分布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7月26日开始,按照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集体户口适龄儿童,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分布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7月27日开始,依据《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见附件3)对进城wù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有房、无房,社保优先的原则,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分布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2.初中学位安排顺序
(1)7月24日开始,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对口直升小学毕业生总数的,由毕业小学直接和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初中招生计划数xiǎo于对口直升小学毕业生总数的,先接收户房一致的学生;如户房一致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对口直升中学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shì龄儿童,由毕业学校登记造册上报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分布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7月26日开始,安排未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我区户房一致回流学生、优抚对象子女、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rù学条件但因就近中学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少年,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分布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7月28日开始,依jù《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见附件3)和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按照有房、无房,社保优先的原则,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分布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凡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tóng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入学手续。
(六)下列情况不作为入学或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但未落户: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jí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假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作为入学依据。
曲江新区
曲江教育局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采用分类信xī审核,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进xíng安排。
入学安排顺序按照信息审核类别依次进行。同一类别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落户时间依次排队,安排入学。其中,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首先安排所购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的,按照落户时间、购房时jiān依次排队;其次安排租住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的,按照落户时间依次排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首先安排所购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的,按照购房时间、务工时间依次排队;其次安排租住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的,按照居住时间、务工时间依次排队。
浐灞生态区
公办中小学根据学区划分,先安排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原则,分批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7月24日-8月2日,各公办学校gēn据各类资审学生人数情况,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实施分批依次录取,并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相关信息。
第一批次:录取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选报民办学校de适龄儿童少年。
第èr批次:安排优抚对象子女、其他享受政策照顾类人员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第三批次:安排统筹类学生。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按照落户时间依次安排入学。合同期内的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适龄子女按照租赁协议签订日期yī次安排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购房的,按照购房时间,依次安排入学;未购房的,结合居住和务工情况依次安排入学。
当本批次录取完成后,学校仍有剩余学位时,安排下一批次录取;如无剩余学位,结合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航天基地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程序为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学区划分入学,再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jìn、统筹兜底”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统筹入学规则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有关要qiú,为切实做好入学工作,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对统筹入学的不同类型适龄儿童少年,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航天基地内其他类型户籍学生入学
航天基地辖区其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jù,此类情况参照新生入学意愿,结合学校学位情况,以落户先后时间统筹安排入学。
2.其他类学生入学
具有航天基地入学资格的进城务工人yuán随迁子女、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在保障航天基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结合新生入学意愿,gēn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按照先购房后租房,同等条件在辖区居住时间、工作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统筹安排入学。
国际港务区
1.总体原则
优先安排学区内正式家庭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hé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dōu底”的原则安排学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分三种类型依次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第一类:
1.符合学区范围内正式家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优抚对象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lèi优抚对象人员子女;符合西安市政策规定准入类人员子女。
第二类:
1.符合国际港务区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shǎo年。
2.符合非中国国籍学生,实际居住在国际港务区,需在国际港务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三类:
国际港务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国际港务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我区统筹派位政策的人员子女。
3.下列情况不作为入学或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但未落户:根据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假户籍:其户籍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3)集体户籍、挂户、空户:其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同一套房产若有适龄子女在校接受义务教育,该房屋其他产权所有人子女、受让人子女和承租人子nǚ不保障义务教育学区学位。
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信息审核结束。
xī咸新区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原则,结合实际,先安排新城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政策分类统筹ān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对于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资料审核通过后,凡未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shì龄儿童少年,由学区学校直接录取,若学位有限,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de回流生,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者直接录取;无空余学位则由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至辖区公办学校。
2.对于符合新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zi女rù学政策。首先接收购买西咸新区住房但户口尚未迁入的业主随迁子女,如果学位有限,按照购房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其次接收未购买xī咸新区住房且户口也未迁入的随迁子女,如果学位有限,按照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缴纳社保时间、居住时间、务工时间等条件进行排序后,统筹安排。
临潼区
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实行户口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学区、学校登记。义务教育学区由区教育局确定。先安排辖区内户籍shì龄儿童少年入学(见类型1),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见类型2-6)。热点学校实行分类登记入学。
类型1.临潼区户籍新生入学
(1)小学:凡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进入小学就读。7月9日-21rì(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hé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小学审核,分类登记,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初中:具有临潼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7月9日-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西安市yìwù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户口本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审核,分类登记,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类型2.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
凡符合西安市外地户籍政策规定(见附件2)准入条件且在临潼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7月9日-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学生父母或者qí他法定监护人,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证明材料,到临潼区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临潼区教师进修学校东lóu一层)审核,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凡不符合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fǎn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类型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wǒ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我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审核,区教育局审核后根jù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审核,区教育局审核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学校审核: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于7月9日-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审核,小学到临潼区砖房小学审核,初中分别到临潼区骊山初中、临潼区秦陵初中、临潼区化gōng院中学审hé,分类登记,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农村学校审核: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学校审核。7月9日-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审核,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类型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保障我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依据区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能适应学习生活de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所在辖区内学区学校登记,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到临潼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切实保障我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类型5.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类型6.其他群体入学
(1)挂户、空户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本单位职工子女由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审核,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本单位职工子nǚ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临tóng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小学由骊山小学审核,初中由骊山初中审核,根据xué位情况统筹安排。
(4)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5)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
(6)切实保障孤儿、脱贫家庭子女入学、留守儿童入学,寄宿制学校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长安qū
公办学校先安排学区内户jí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学位供给、登记入学人数和居住分布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随迁子女入dú公办学校采取统筹分流的办法确定学位。
学位有限的学校,实行“入学条件梯次招收”制度,yóu招生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入学细则。
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的招生行为,严禁违规招生、借读、空挂学籍、违规校际流动等。
高陵区
招生入学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符合入学条件但学校容纳不下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登记造册上报区招生入学协调接dài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1.房户一致。房户一致的高陵区适龄儿童少年,资料审核通过后,凡未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区学校直接录取,若学位有限,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2.统筹类。在安排完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依次统筹安排辖区内本区户籍同一街办范围内人户分离、本区户籍拆迁户、政策准入类学生、优抚对象子女、集体户、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tǐ户及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见附件7)。
鄠邑区
城区公办学校按照鄠邑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鄠邑区非chéng区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移交“四街道”(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鄠邑区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四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程序,遵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位供给等情况进行安置或统筹派位。
持房产报名的鄠邑区和移交“四街道”(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参照学区划分方案在居住地就近学校进行登记(禁止一人同时在多所学校登记)。
(1)鄠邑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凡具有鄠邑区城区户籍(户口登记日期在2022年6月30日前)和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且法定监护人与子女户籍一致,7月9日—7月15日到所在学区学校(详见学区划分方案,附件5)进行入学信息chū审、登记。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现居zhù地的房屋产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备案合同(包括合同期内的廉租房和公gòng租赁住房)。7月16日—7月21日区教科局联hé公安、zhù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当学区登记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照yǔ户主的关系和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超计划部分由区教科局统chóu安排。
(2)鄠邑区非城区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鄠邑区非城区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持鄠邑区户口簿、房屋chǎn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备案合同,7月9日—7月15日到居住地(实际居住且与房产一致)对应的学区学xiào初审、登记,填写《鄠邑区(非城区)户籍(含移交区域)城区有住房人员子女统筹派位志愿表》(附件9)。7月16日—7月21日区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7月30日—8月2日,区教科局根据学校空余计划数,按照先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前后、再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前后,依次统筹派位。对未被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科局依据“统筹派位志愿表”中的志愿顺序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取得的时间顺序,实行二次派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未被二次派位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及不愿接shòu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3)移交“四街道”(原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鄠邑区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移交“四街道”(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鄠邑区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chí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备案合同,7月9日—7月15日到居住地(实际居住且与房产一致)对应的学区学校初审、登记,填写《鄠邑区(非城区)户籍(含移交区域)城区有住房人员子女统筹派位志愿表》(附件9)。7月16日—7月21日qū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7月30日—8月2日,区教科局根据学校空余计划数,按照先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前后、再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前后,依次统筹派位。对未被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科局依据“统筹派位志愿表”中的志愿顺序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取dé的时间顺序,实行二次派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未被二次派位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及不愿接受tǒng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取得鄠邑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
小学段,7月9日—7月15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四证”(附件3)等相关材料到区教科局指定的甘亭中心学校户电路分校、两营分校,五竹中心学校及兆丰桥fēn校,人民路小xué吕公校区,东关小学青羊务校区,西街小学青羊寨校区,北街小学郭村校区,荣华小学河头校区,惠安小学山阴校区,光明小学,电厂小学就近登记。
初中段,7月9日—7月15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四证”(附件3)和《小学生毕业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到鄠邑区第一中学六中分校(初中部)、玉蝉初级中学、五竹初级中学、电厂中学(初中部)、实验初级中学就近登记,区教科局同步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入学信息及资gé审核。同时,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填写《鄠邑区外户籍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派位表》(附件10)。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父母在本区缴纳社保时间、购房情况、居住时间、工作时间、地点及性质等条件进行综合积分。同一类型学生按照积fēn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科局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区教科局统筹派位结束后,由学校公布派位结果,并通知家长lǐng取通知书。
(5)几点说明
①新区第一学校为我区城区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区第一学校小学部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新区第一学校小学部与新区小学为同一学区,统筹招生。学qū内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家长,填写《鄠邑区新建学校统筹派位志愿表》(表一)(附件11),在东城区小学招生入学报名处(新区小学大门口)统一登记并进行入学xìn息审核。7月30日至8月2日,区教科局按照先户籍,再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前后,再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前后的顺序,结合志愿统筹派位。未被派位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及不愿接受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②新区第一学校初中部秋季招收七年级新生。新区第一学校初中部和东关初中为同一学区,统筹招生。学区内符合条件的七年级新生家长,填写《鄠邑区新建学校统筹派位志愿表》(表二)(附件11),在东城区初中招生入学报名处(东关初中大门口)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7月30日至8月2日,区教科局按照先户籍,再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前后,再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前后的顺序,结合志愿统筹派位。未被派位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及不愿接受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③西安外国语大学鄠邑区实验小学是我区与西安外国语dà学合作,委托西安外国语学校全面管理的一所高标准、高品质新建公办小学。今年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中午提供营yǎng午餐。招shēng范围见附件5。
④东关小xué青羊务校区,人mín路小学吕公校区,荣华小学河头校区,西街小学青羊寨校区,北街小学郭村校区,惠安小学山阴校区,甘亭中心学校户电路分校、两营分校,五竹中心学校及兆丰桥分校等学校实行“一晌制”管理,可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⑤凡具备新区小学、新区第一学校小学部、人民路小学东新路校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甘亭中心学校本部、西街小学中楼校区、北街小学中楼校区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鄠邑一中六中分校(初中部)具有高标准寄宿条件,具备南关初中、北关初中、东关初中和新区第一学校初中部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也可在该校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⑥符合“名校+”教育共tóng体“名校”入学条件学生,可到“+校”入学。
2.农村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农村公办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初中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于8月3日前jiāng通知书发放给学生。
振华中学(九年一贯制)、太平学校(九年一贯制)、白庙小学为全日制寄宿学校,在全区范围内招生,凡有寄宿意愿的学生均可报名,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贫困生享受相关资助。全区jiē道中心学校(除甘亭中心学校外)及各分校和甘亭中心学校各分校均可jiē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全区甘亭城区以外公办初中均可满足学生寄宿需求。
周至县
各学校要明确新生入学程序,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政策规dìng准入类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shù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县各学校要依据我县方案,结合实际,按照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的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指导家长合理选择学校、有序登记。
(一)城区公办学校(周至七中、二曲中学、新区中学,东街小学、西街小学、八一小学、新区小学)招生入学
1.城区户籍类
凡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及相关材料到所划定学区学校登记入学,法定监护人需与子女户籍一zhì。
2.周至县非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有住房类
(1)个人自建房类:
①个人自建房证明材料。zhèng明材料内容包括建房时间、地址、家庭人数、zuǒ邻右舍户主姓名、入住时间和入住证明(须有单位公章、办理人签名及其联系电话)。
②个人自建房交款收据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个人自建房整体房屋正面照片。
④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和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盖章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附件10)。
(2)购商品房类: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购房正式票据原件及其复yìn件。
④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zài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和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盖章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附件10)。
(3)集资建房类: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购房票据原件及其复印件。
④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和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盖章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附件10)。
以上三类情况的新生家长持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实际居住且与房产一致)对应的学区学校审核、登记。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依据登记学校“积分制”原则,按照房产证件取得的时间依次派位。仍未被登记学校录入的新生,家长应填写《周至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统筹派位意愿表》(附件11),依据“统筹派位意愿表”中的意愿及房产证、购房备案合同取得的时间顺序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统chóu派位意愿学校。若不愿统筹派位的,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nǚ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周至户籍并取得周至县居住证的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审核登记;若登记的学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登记学校统筹派位入学。
“jū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内容为: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周至县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表》(附件6)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父母一方房产证或网签合同、不动产信息登记审核表(附件7)、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居住证明)。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劳动务工:需申请人父母双方与周至县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由人社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书》。登记报名时,提供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8)。
工商经营:需申请人父母在周至县从事工商经营,应持工商营业执照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备案。登记报名时,须提供《个体工商户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9)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户籍证明:随迁子nǚ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和hù籍所在学区学校盖章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附件10)。
(三)农村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及相关材料按照入学流程,zài学区学校审核、登记。
全县农村学校均可就近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我县户籍留守儿童持村委会(或社区)证明,可就近在寄宿制学校入学,也可在我县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九年制学校入学。
蓝田县
全县各公办学校要依据西安市、蓝田县招生入学方案,结合实际,按照分类登记、统筹入学的方法,制定招生入学实施细则,规范入学证明材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指导家长合理选择学校、有序登记。城区公办学校可探索积分制入学方式。
(一)县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县城区初中共3所:蓝田县初级中学、蓝田县滋水学校初中部、蓝田县初级中学文姬校区。
县城区小学共11所:其中直属学校4所(北关小学、北关小学分校、进校附小、滋水学校小学部);蓝关街办辖区学校3所(东街xiǎo学、大寨小学、新城小学);三里镇辖区学校4所(三里镇中心学校本部、工业园区小学、樊沟小学、马河小学)。
2022年县城区学校招生对象为“城区户籍”和“非城区户籍城区有住房”两类。其中,县城区户籍是指,县城3所初中和11所小学学区范围内的户籍。
1.城区户籍类
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等材料,到户籍对应学区学校登记入学。(县城区集体户籍原则上不作为入学条件,应在入学信息审核前将户籍和房产办理一致。)
2.非城区户籍城区有住房类
在县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房且具备入住条件,但户籍不在县城区的蓝田县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房产对应学区学校审核登记。同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及县不动产管理部门审核签章的《蓝田县城区住房信息审核表》(附件4);无房产证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及县房管部门审核签章的《蓝田县城区住房信息审核表》(附件4);自建房未确权的,以学校实地调查为准。
(2)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村组)的实际居住证明。
(3)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附件6)。
城区各公办学校要明确新生入学程序,先安排具有学区内户籍的新生入学,zài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位供给等情况,安排其他类新生入学。当其他类新生登记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录满为止。未被登记学校录入的新生,由登记学校指导家长填写《蓝田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统筹派位意愿表》,直属学校、初中由县教科局统筹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蓝关街办、三里镇辖区学校由中心学校协同镇(街)统筹派位到辖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若不愿统筹派位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入学。
(二)非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在非城区公办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fù母或监护人持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初一新生提供)等入学材料,按照“入学流程”要求,在户籍对应学区学校按时审核、登记。全县非城区学校均可接收外来务gōng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具体办法由各镇(街)中心学校、初中制定。
(三)其他学校招生入学
2022年我县将白村初中(寄宿制)纳入城区学校统筹管理,凡符合条件且有入学意愿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可持相关材料到白村初中审核、登记,具体办法由该学校制定。
阎良区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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