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有没有射箭的地方「上海警方处置突发事件误伤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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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西安发生一起弓箭伤人事件,一男子在小区玩弓箭,误伤散步的女性路人,致女子面部被射穿。

射箭的男子今年35岁左右,爱好弓箭,于是就在小区楼下练习了起来,一箭射出,正好刺在正在散步的女子脸上,箭大约长70厘米、直径约为1厘米,斜插在女子的左脸眼下位置,箭前端的金属箭头已贯穿整个面部。事发后,男子陪同伤者前往医院救治。

因为箭太长无法对伤者进行检查,医院随后联系消防前来支援。为防止在切割过程中造成二次伤害,消防人员使用两把钳子将箭固定,随后利用剪断钳将箭剪断,处置完毕确定无危险后,将现场移交给医院。

目前伤者处在术后疼痛阶段,病情比较稳定,但不排除以后会影响视力,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同时,伤者因精神上受到惊吓,后续还需进行心理方面的疏导。

律师:弓箭非管制器具,但应到专门场所练习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毛成战表示,目前,弓箭是非管制器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携带枪支、弹药、弩、匕首等管制器具的,是违法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并没收管制刀具。

按照上述法规,‘弩’属于管制器具,但是‘弓箭’并不等同于‘弩’,不属于管制器具,买卖弓箭的大有人在。”

西安有没有射箭的地方「上海警方处置突发事件误伤路人」

毛成战说,根据公安部相关回复,虽然非机械的弓箭类器材(反曲弓、复合弓)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制造、销售、购买、持有、使用等环节均不需要向公安机关办理手续。但在携带弓箭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其他公共场所时,还需遵守具体规定,对箭头进行安全包装。

毛成战表示,在上述事件中,该男子在小区射箭射中他人,不仅涉嫌行政违法,更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据情节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该男子在公共场所射箭,主观上对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有概括的认知,并且放任该危险结果的发生,客观上已经严重危害到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他还表示,如果行为人主观上能够预见到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自信可以避免,主观上是过失,此种情形下,受害人只有在重伤的情况下,才能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只能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在此提醒大家,弓箭杀伤力极大,如操作不当,容易对他人造成伤害。建议大家到正规的射箭场所练习,以免发生意外,不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并赔偿他人损失。

综合自九派新闻、陕西都市快报

西安有哪些射箭馆,费用如何?

裕彤体育场南边的篮球馆室内的,按小时收费,挺便宜。
体育大街华药篮球馆,收费也不贵。
开放区河北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有啊
河北经贸大学(五七路北校区)就有,又好又便宜,只要5元/人,20元半场,40元全场一小时。
石家庄铁道学院的体育馆里有,大概几十块钱吧

西安哪里有射箭俱乐部或者射箭馆

太华路大华1935,弓舍射箭俱乐部,电话13572977706,西安唯一个对外开放的箭馆

标签: 西安室内娱乐射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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